十月中旬的晨光裹着云雾山的秋意,漫过酒店后山的草坪。
胡云曦踩着米色针织裙的裙角,指尖抚过缀在椅背的香槟玫瑰——花瓣上还凝着晨露,像撒了把碎钻。
朱凯旭站在十米外的拱门旁,浅灰休闲西装的袖扣被他反复拨弄,金属扣头在阳光下闪得人眼晕。
“新郎官儿,站直喽!”沈清瑶举着场记板从花架后探出头,发尾别着的珍珠发夹晃了晃,“等会儿正式走的时候,你得把腰板挺成标枪,不然云曦的头纱要扫到你后背了。”
胡云曦噗嗤笑出声,低头整理手腕上的珍珠串。
那是朱凯旭上周在老城区淘的,说要当彩排时的“临时信物”。
草坪中央的音响突然响起《婚礼进行曲》,是沈清瑶特意找乐队录的小提琴版,旋律像溪水漫过鹅卵石,清凌凌的。
“预备——”主持人王哥举着话筒站在礼台边,“云曦,从花路起点出发;凯旭,在拱门处等候。”
胡云曦深吸一口气,踩着铺了酒红色丝绒的花路往前走。
路两侧的百合开得正好,白色花瓣上染着淡粉,像被晨雾吻过。
她余光瞥见朱凯旭的脚尖在红毯上蹭来蹭去,西装裤脚跟着晃,活像只被按在原地的大型犬。
离拱门还有三步远时,朱凯旭突然往前跨了半步。
胡云曦的鞋尖刚碰到红毯边缘,他的皮鞋就“咔”地踩住了她的裙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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